哈萨克斯坦——具体行业法律法规梳理

2025-09-23 1023

轻工业

政策支持

1、国家工业化规划(2021-2025):轻工业被列为“进口替代优先领域”,重点发展本土食品、纺织产业链。

2、《投资法》特别条款:轻工业项目可申请“战略投资地位”,享受最长10年税收减免。

投资准入

1、股权限制

(1)无外资持股上限,允许100%外资控股

(2)涉及国家安全审查的食品加工企业(如军用食品厂)需政府特批

2、特别经济区政策

(1)霍尔果斯-东大门经济特区:轻工业企业可享企业所得税全免(前10年)、增值税退税(70%)、设备进口零关税

(2)阿拉木图工业区:纺织企业用地租金减免50%,政府提供基建配套

税收与财政优惠

1、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20%,符合“优先发展项目”可降至0%(需与投资委员会签订协议)。

(2)增值税:出口轻工产品适用0%税率,本地销售按12%缴纳

(3)财产税减免:新投产项目前3年免征厂房、设备财产税

2、关税优惠

(1)与政府签订投资合同后,进口生产线设备免征关税(需证明设备无法本地采购)。

(2)纺织企业进口棉花可申请关税减半

本地化要求

1、原材料本地采购比例

(1)食品加工企业需使用至少30%本地原料

(2)纺织企业需承诺5年内本地棉花使用率提升至50%

2、劳动力

(1)外籍员工配额:第一类职位(高管、技术专家)不超过员工总数30%,普通员工必须100%本地雇佣。

(2)雇主需为本地员工缴纳工资总额的11.5%社保(养老7%、医疗3%、失业1.5%)

 

化工

相关法律法规

1、《投资法》:化工行业未被列入负面清单,允许外资控股(国有化例外:涉及战略资源深加工需与哈国家公司合资,如石油化工项目)

2、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减免:新建化工项目可享前3年免50%%、后5年减半(需被认定为“优先发展项目”)

(2)设备进口关税豁免:进口环保技术设备可申请免税(需提交技术必要性证明)。

3、《环保法》

环评分级:Ⅰ类项目(高风险,如炼油厂、农药厂):需国家级环评,耗时6-12个月。Ⅱ类项目(中风险,如化肥厂):地方环评,耗时3-6个月。

排放标准:执行欧亚经济联盟(EAEU)标准,如SO₂排放限值≤50mg/m³(严于中国国标)。

4、《工业安全法》

安全生产许可:化工企业需通过哈萨克斯坦工业安全委员会(CISS)认证,包括设备防爆认证、应急预案备案。

5、《中哈投资保护协定》

保障中国投资者在征收时的“充分、及时、有效”补偿,允许争议提交ICSID仲裁

6、“绿色丝绸之路”合作备忘录:

环保型化工项目(如可降解塑料)可优先获得亚投行低息贷款。

7、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

化工产品需通过EAC认证,出口至俄罗斯等成员国享零关税。

投资准入

1、行业准入限制

(1)油气化工:需与哈国家油气公司成立合资企业,哈方持股不低于30%

(2)危险化学品生产(如氰化物):需取得国家安全委员会特别许可

(3)外资审查:投资额超500亿坚戈(约1.1亿美元)需通过政府跨部门委员会审查。

2、本地化要求

(1)原材料采购:石化项目需使用至少20%本地原油。

(2)技术转让:大型化工项目需承诺向哈方转让核心工艺专利。

税收与财政政策

1、主要税种

(1)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20%,符合条件可降至10%(如投资额超一亿美元且雇佣本地员工超500人)。

(2)增值税:出口化工产品适用0%税率,本地销售12%

(3)矿产开采税:油气化工原料开采税率为5-18%(按国际油价浮动)

2、特别经济区优惠

阿特劳石化工业园:税收减免:前10年免企业所得税,后10年减半;关税豁免:进口催化剂、反应釜等设备免关税。

本地化要求

劳动力:

(1)外籍员工配额:第一类职位(高管、技术专家)不超过员工总数30%,普通员工必须100%本地雇佣。

(2)雇主需为本地员工缴纳工资总额的11.5%社保(养老7%、医疗3%、失业1.5%)。

 

采矿和金属

相关法律法规

1、《地下资源与地下资源利用法》

(1)外资准入限制

铀、稀土、金、铜等14类矿产项目,外资持股上限为49%,且必须与哈国家公司合资。

哈政府有权以“国家安全”为由,强制收购外资矿企股份(需按市场价补偿)。

(2)开采权获取

通过公开招标或与政府直接谈判(针对大型矿床),需提交地质勘探可行性报告和环保承诺书。

2、《投资法》、《工业安全法》

1)环评分级:I级环评(铀矿、露天煤矿):需国家级审批,耗时6-18个月。

II级环评(地下金属矿):地方审批,耗时3-6个月。

2)闭矿责任:需预留矿区修复保证金(占项目总投资的5%-10%)

3、《中哈矿产资源合作协定》

允许中方企业以产品分成协议模式开发铀矿,中方最高可分得60%产量

4、《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预提税减免:股息预提税从15%降至5%(需满足持股超25%且持有1年以上)。

5、国家安全审查

触发条件:外资收购哈萨克斯坦矿业公司股权超10%,且标的公司资产价值超50亿坚戈(约1100万美元)。

审查机构:国家安全委员会+反垄断署联合审查,周期6-12个月。

税收与财政政策

(1)税收优惠

采矿企业可享企业所得税减半(10%),条件:投资额超1亿美元且雇佣本地员工超300人

(2)设备进口关税豁免:进口采矿机械(如盾构机、选矿设备)需与工贸部签订投资协议

(3)矿产开采税

税率按矿产种类+国际价格浮动:

铀矿:6%-12%(依铀价区间分段计征)

铜矿:4%-8%(含铜品位≥1%适用高税率)

(4)超额利润税:对税前利润率超20%的部分征收10%-60%累进税

(5)特别经济区优惠

卡拉干达工业区:金属加工企业享前5年免企业所得税,后续10年税率减半(10%)。

巴甫洛达尔化工冶金集群:进口冶炼设备关税全免,出口电解铝增值税退税70%。

本地化要求

1、劳动力

(1)外籍员工配额:技术岗位不超过15%,普通矿工必须100%本地雇佣

(2)最低工资:采矿行业适用1.5倍国家最低工资(2024年为10.5万坚戈/月,约230美元)

2、技术转让

强制条款:外资企业需向哈方转让至少一项核心技术(如深部采矿自动化系统)。

 

机械

相关法律法规

1、《投资法》

行业定位:机械制造被列为“非资源领域优先发展行业”,享受税收和关税优惠。

外资准入:允许100%外资控股(但涉及国防相关机械需国家安全委员会审批)

2、《工业政策法》

农业机械:组装项目需实现50%本地化率(如拖拉机发动机、变速箱需本地生产)。

工程机械:3年内需采购30%本地零部件(如液压件、轴承)。

3、《中哈产能与投资合作规划》

重点领域:农机、矿山机械、新能源设备(如风力发电机)享快速审批通道。

4、《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股息预提税:从15%降至5%(需持股超25%且持有1年以上)

5、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

机械设备需通过EAC认证(涵盖安全、电磁兼容性等),出口至俄、白俄等享零关税。

6、WTO《贸易便利化协定》

清关时间压缩至48小时(电子单据优先处理)。

行业准入限制

1、敏感领域

军用机械(如装甲车底盘):外资持股上限49%,需与哈国防部指定企业合作。

高端数控机床:需提交最终用户声明(防止技术转用军事用途)。

2、反垄断审查

并购当地机械企业资产超200亿坚戈(约4400万美元)需申报。

3、本地化要求与激励

1)采购比例:

机械类型 本地化率要求 达标奖励

农业机械 50%(3年内) 企业所得税再减2%、政府采购优先权

工程机械 30%(5年内) 设备进口关税返还50%

(3)技术转让

外资企业需向哈方转让至少一项核心工艺(如焊接机器人编程技术)。

税收与财政政策

1、企业所得税:前3年全免,后5年减半(需投资额超5000万美元且本地化率≥40%)。

2、增值税豁免:出口机械设备适用0%税率,本地销售按12%缴纳。

3、财产税:厂房及设备前5年免征,后续按1.5%征收。

4、关税优惠

1)符合“技术更新计划”的机械制造设备进口关税全免(需与工贸部签订协议)。

2)二手设备进口需支付15%-30%附加税(根据使用年限)。

3)进口用于本地化生产的零部件关税减半(如农机变速箱齿轮)。

5、特别经济区政策

1)阿拉木图创新技术园

税收减免:前10年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即征即退。

研发补贴:机械设计研发费用可抵免30%应税所得。

2)东哈萨克斯坦机械制造集群

用地价格优惠50%,政府承担三通一平费用。

 

建筑行业

相关法律法规

1、《建筑法》

(1)外资准入

允许外资100%控股建筑企业,但涉及国防、核设施、大型交通枢纽的项目需与哈国有企业合资(外资持股≤49%)。

(2)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总承包需取得I级资质(注册资本≥50亿坚戈,约1,100万美元)。

外国企业需在哈设立子公司并雇佣至少10名本地注册建筑师/工程师。

2、《中哈产能合作框架协议》

优先领域:住房建设、工业园区开发、铁路/公路基建享快速审批通道

3、《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利润汇出:股息预提税从15%降至5%(需持股超25%且持有1年以上)

行业准入

1、行业准入限制

(1)政府特许项目:需与哈国家建筑公司合资(股比≤49%)

(2)商业地产开发:100%外资允许,但需预留20%保障房

(3)战略基础设施:外资需通过国家安全委员会审查

2、本地化要求

(1)材料采购:政府项目中本地建材使用比例≥40%(钢材、水泥、玻璃强制采购哈国产)。

(2)分包规则:总承包商需将至少15%*工程量分包给本地中小企业

税收与财政政策

1、企业所得税

5年全免,后5年减半(需投资额超3,000万美元且雇佣本地员工≥200人)

2、增值税

建筑工程服务税率12%,出口工程服务(如中亚邻国项目)适用0%税率

3、关税优惠

进口施工机械(如盾构机、塔吊)关税全免(需列入政府技术更新清单)

4、特别经济区政策

1)霍尔果斯-东大门经济特区:建筑企业前10年免企业所得税,进口建材关税减半

2)努尔苏丹新城开发区:土地租金减免70%,政府提供基建配套(水电管网)。

 

农业

相关法律法规

1、《土地法》

(1)土地所有权

外资企业不可直接拥有农业用地,仅能通过租赁方式使用,最长租赁期25年(需经地方政府批准)。

禁止将耕地用于非农业用途(如工业建设)。

(2)租赁限制

单个外资企业租赁面积不得超过1万公顷(2024年新增上限)

2、《食品安全法》

生产标准:

种植业需符合有机认证标准(如禁用欧盟禁用的62种农药)。

畜牧业强制实施可追溯系统(每头牲畜需植入电子标签)。

3、《中哈农业合作规划》

重点领域:小麦深加工、畜牧养殖、节水灌溉技术合作享快速审批通道。

4、《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利润汇出:股息预提税从15%降至5%(需持股超25%且持有1年以上)

行业准入

1、行业准入限制

1)种植业:需成立合资公司(外资≤49%),租赁土地需地方政府审批

2)畜牧业:100%外资允许,但屠宰加工厂需与哈企业合资(股比≤50%)

3)农产品加工:允许独资,但需使用30%本地原料(如面粉加工需哈国产小麦)

2、本地化要求

原材料采购:面粉加工企业需使用至少50%本地小麦(2024年《粮食安全法》修订)。

食用油加工需采购30%哈国产油料作物(如葵花籽、油菜籽)。

税收与财政政策

1、企业所得税

农业企业前5年全免,后5年减半(需投资额超500万美元)

标准税率20%,符合条件可降至10%(如投资滴灌技术或有机农业)。

2、土地税

租赁耕地按年产值0.1%-0.3%征收,荒地开发前3年免税。

3、增值税退税

出口农产品加工设备可申请70%增值税返还

4、政府补贴

1)种植补贴:小麦种植每公顷补贴1.5万坚戈(约33美元)。

2)技术升级补贴:购买节水灌溉设备可获30%购置款补偿。

环保与生产合规

1、环保要求

1)水资源管理

农业用水需取得水利部许可证,超定额用水罚款3倍水费。

禁止在里海流域50公里内使用化学肥料(2024年新增)。

2)废弃物处理

畜牧业粪便需进行沼气化处理,违规最高罚10万美元。

 

信息通讯行业

相关法律法规

1、《通信法》

1)外资准入限制

基础电信服务(如5G网络建设):外资持股上限49%,需与哈国家电信公司(Kazakhtelecom)合资。

增值电信服务(如数据中心、云计算):允许100%外资控股,但需通过国家安全委员会(KNB)技术审查。

2)频谱管理

外资企业不得直接持有无线电频率许可证,需通过本地合作方申请

2、《个人数据保护法》

数据本地化:所有公民个人数据必须在哈萨克斯坦境内存储,跨境传输需获得信息与社会发展部批准。

违规处罚:未履行数据本地化义务最高罚款年营业额的3%。

3、《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政策支持:对投资数据中心、智慧城市项目的企业提供税收减免和土地优惠。

4、《中哈数字经济合作备忘录》

重点领域:5G技术、跨境光缆、卫星导航(北斗系统合作)享快速审批通道。

5、《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技术服务费预提税:从15%降至7%(需提供技术转让合同备案)。

行业准入

行业准入限制

1)5G网络建设:外资持股≤49%,需与Kazakhtelecom合资

2)数据中心:允许独资,但需通过KNB网络安全审查

3)互联网服务:外资需获得通信部特许牌照(审批周期6个月)

税收与财政政策

1、企业所得税

标准税率20%,符合条件可降至10%(如投资额超5,000万美元且雇佣本地IT工程师≥100人)。

2、增值税

云计算服务适用12%税率,出口数字服务(如软件外包)适用0%税率。

3、关税

进口ICT设备(如服务器、交换机)关税全免(需列入“数字哈萨克斯坦”清单)。

4、特别经济区政策

阿斯塔纳国际科技园(IT Park):

税收减免:前8年免企业所得税,后续10年税率减半(10%)。

研发补贴:软件开发成本可抵免25%应税所得。

知识产权

软件著作权:需在哈司法部知识产权局登记,维权周期长(平均18个月)。

专利壁垒:5G标准必要专利(SEP)需与本地企业签署公平、合理、非歧视(FRAND)许可协议。

用工管理

薪酬标准:IT行业最低工资为国家标准的1.5倍(2024年为105,000坚戈/月,约230美元)。

 

金融和保险行业

相关法律法规

1、《银行和银行业务法》

(1)外资准入限制

外资银行需获得哈萨克斯坦央行(NBK)颁发的牌照,注册资本最低3,000亿坚戈(约6.6亿美元)。

单一外资股东持股上限为30%,外资合计持股不得超过50%(战略投资者经总统特批可豁免)。

(2)业务限制

外资银行不得参与哈政府债券一级市场承销。

2、《保险法》

(1)股权要求

外资保险公司需与本地企业合资,外资持股上限49%,且须在哈境内设立分支机构。

(2)偿付能力标准

执行欧亚经济联盟(EAEU)Solvency II等效规则,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20%。

3、《外汇监管法》

利润汇出:单笔超过500万美元需向央行报备,审批周期15个工作日。

本币结算:鼓励使用坚戈进行跨境交易,人民币-坚戈直接结算通道已开通。

4、《反洗钱法》

客户尽调:需对高风险客户(如政要人士)实施强化尽调(EDD),违规最高罚年营业额的5%。

5、《中哈金融合作备忘录》

重点领域:绿色金融、跨境支付系统对接(如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

6、《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利息预提税:从15%降至7%(需符合“受益所有人”条件)

投资准入

1、金融业准入限制

1)商业银行:外资合计持股≤50%,需NBK特批

2)证券公司:允许独资,但不得开展零售经纪业务

3)支付机构:需取得NBK支付牌照,外资持股≤25%

2、保险业准入限制

1)险种限制

外资寿险公司不得参与强制性社会保险(如工伤保险)。

财产险公司需将20%保费收入分保至哈国家再保险公司(Kazakhinstrakh)。

2)产品审批

新保险条款需经金融市场监管署(AFSA)审核,周期3-6个月。

税收与财政政策

1、企业所得税

标准税率20%,符合条件可降至10%(如投资额超1亿美元且雇佣本地员工≥100人)。

2、增值税

金融服务(如贷款、保险)适用豁免政策,但咨询费按12%缴纳。

3、印花税

保险合同签署时征收0.5%保费印花税。

4、特别经济区政策

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AIFC):

税收优惠:前50年免企业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全免。

监管宽松:允许采用英国普通法,金融创新产品快速审批

旅游业

相关法律法规

1、《旅游法》

外资准入:允许外资100%控股旅游企业,但涉及文化遗产地、自然保护区的项目需与地方政府或指定机构合作。

资质要求:

旅行社需取得旅游与体育部许可证(注册资本≥1亿坚戈,约22万美元)。

酒店建设需符合星级评定标准(参照国际标准,如五星级酒店需配备会议中心、SPA等)。

2、《土地法》与《环保法》

土地使用:

自然保护区内旅游设施用地租赁期最长10年,需提交生态修复计划。

禁止在世界遗产地缓冲区内建设永久性建筑。

环评要求:

酒店、度假村项目需进行II级环评(耗时3-6个月),涉及敏感区域需I级环评(国家级审批)。

3、《中哈旅游合作协定》

便利措施:简化中国旅游团签证流程,推动“丝绸之路”主题跨境旅游线路开发。

4、《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特许权使用费:从15%降至7%(如酒店管理品牌授权)。

投资准入

1、文化遗产旅游:需与地方政府合资(外资≤49%),如霍尔果斯古城开发项目

2、生态旅游:允许独资,但需缴纳生态保证金(项目投资的5%)

3、酒店管理:外资品牌需通过旅游部品牌认证

税收与财政政策

1、企业所得税

5年全免,后5年减半(需投资额超500万美元且雇佣本地员工≥50人)。

标准税率20%,符合条件可降至10%(如投资生态旅游或偏远地区项目)。

2、土地税

旅游用地按年租金的0.1%-0.5%征收,前3年可申请减免。

3、消费税

高端酒店服务(如五星级酒店)额外征收5%消费税。

4、政府补贴

旅游基建补贴:

在经济特区(SEZ)内建设酒店可获30%建筑成本补贴(如霍尔果斯-东大门SEZ)。

营销支持:

推广哈萨克斯坦旅游线路可申请50%广告费用报销(需经旅游部审核)。

环保与文化合规

1、生态保护义务

1)废弃物管理

酒店需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如MBR膜技术),违规最高罚年营业额的3%。

2)碳足迹限制

2025年起,年接待游客超10万人次的景区需购买碳配额(初始配额免费,超额部分按10美元/吨购买)。

2、文化遗产保护

1)开发限制:不得改变文化遗产本体结构(如古城墙修复需使用传统工艺)。

2)收益分成:文化遗产景区门票收入的20%需上缴国家文化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