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俄罗斯贸易法规和政策(六)

2025-11-02 328

俄罗斯贸易法规和政策(六)

5.6外国企业在俄罗斯获得土地/林地的规定

5.6.1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2001年,俄罗斯通过《土地法》,主要内容包括:(1)充分保障土地私人所有者的权利,无论公私所有权人的土地都受到同等的重视。(2)私人土地权利受限制的原则。该法第1条第11款确定了“对土地私有化采用国家调节原则”的总原则,具体表现为:①限制私人取得地块的范围(在俄罗斯并非所有的土地都能被私有化)。法典规定了私人可以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地块(详见该法第28条和第27条)。②利用方式的限制。比如,按专门用途和规定利用土地,不得损害环境、污染水资源,维持和提高土壤肥沃程度等(第42条)。(3)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对该原则的最好体现就是有偿使用土地原则,该法65条第1款规定,“在俄罗斯联邦实行了土地有偿使用。土地使用费的形式是土地税和租金”。该法还规定土地的私人所有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财产范围内行使其土地所有权的同时,还承担积极利用自己土地的义务,如:不闲置土地,禁止对土地的滥用,保护耕地面积,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专门用途等。同时,在为国家或市政需要征收地块时应对权利人进行补偿(57条)。

俄罗斯联邦会议通过的《土地法》仅适用于该国2%的土地,另外98%的农业用地买卖用其他法律来规范。这项法律同时规定,商业及住宅用地如果具有战略重要性,也可以禁止外国人或外国机构购买。

202488日,俄总统普京签署法令,重点对《土地法》第十条“俄联邦主体的土地权”

部分进行修改,包括将第十条第8款第一段修改为“国家或城市所有的农业用地中的土地,按照俄土地法第39.18条规定的方式,向在农业领域受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构出租,用于耕种或开展其他与农业生产相关的活动,期限最长为五年”。

网址:www.consultant.ru/document/cons_doc_LAW_33773/

修订《土地法》的总统令:

https://normativ.kontur.ru/document?moduleId=1&documentId=475684

5.6.2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根据俄罗斯《外国投资法》,外国投资者应按照俄罗斯联邦和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法律享有获得土地、其他自然资源、建筑物、设施和其他不动产的权利。如俄罗斯联邦法律未作其他规定,有外国投资的商业组织可以在招标(拍卖、竞买)中获得租赁土地的权利。

俄罗斯法律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外资均享受国民待遇。根据俄罗斯《土地法》,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和外国法人不能拥有俄法律规定的边境地区和特定地区的土地所有权,禁止外国公民和公司、以及外资股份超过50%的俄罗斯公司拥有俄罗斯农业用地。而根据俄罗斯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外国人和外资企业在俄注册为法人后,通过竞拍方式可获得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租赁农用土地的上限不能超过49年。

网址:www.consultant.ru/document/cons_doc_LAW_33773/

 

来源: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经济商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