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跨境司法协作创新

2025-09-23 118

中哈霍尔果斯联合纠纷化解平台案例(2022年)

哈某为哈萨克斯坦国籍。2016年12月,哈某向中国国籍的努某借款81万元,约定于2017年7月偿还,努某出具一张借条。还款期届满后,哈某多次向努某催要借款,努某却以各种借口拖延偿还。2022年11月,哈某诉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

该案立案后,“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联合纠纷化解平台”(下称“联合平台”)法官扎毕达·托合坦多次通过电话及微信与原被告沟通了解案件情况。

考虑哈某在哈萨克斯坦,为尽快解决纠纷,2022年年底,法官通过“云庭审”系统连线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审理。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努某偿还原告哈某本金及利息96万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据介绍,为公正高效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化边境口岸贸易纠纷解决机制和涉外商事案件风险评估及重大敏感案件专项管理机制,在“联合平台”设立纠纷调解室、审判法庭、仲裁委办公室、公证处办公室及律师办公室,组成涉外案件合议庭,统筹推进涉外案件审判,形成便利、快捷、低成本的“一站式”争端解决中心。

“联合平台”开设诉讼事务、司法服务专窗,提供国际司法协助、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仲裁裁决和调解协议的审查和执行等司法程序的服务,还为涉外企业、商户等边贸经营者提供法律、商务、劳动用工、涉外翻译等暖心司法服务,满足中外市场主体对司法的需求。

“我们深入落实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求,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涉外审判队伍建设,建立22名‘一带一路’涉外民商事调解员名录,打造公证、仲裁、司法等服务团队,开拓性探索外国邮寄送达、传真送达、电子邮件送达、微信送达等多种诉讼文书的送达方式,有效缩短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周期,靠前就近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多元化服务,逐步探索建立辐射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区域性法律服务和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民三庭庭长张慧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提出:推进霍尔果斯“中哈联合纠纷化解平台”实体化运行,在有条件的口岸所在地设立法官(检察官)工作室,建立便利、快捷的口岸贸易纠纷解决机制。合作中心是我国与其他国家建立的首个跨境合作中心,总面积5.6平方公里,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管理模式,吸引了星级酒店、餐饮娱乐、商业设施、金融服务等30余个重点项目入驻,每天都有大量的中外客商在这里从事经营活动。为服务保障合作中心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哈联合平台内设调解室、仲裁室、公证室、律师室及审判法庭,为中外市场主体提供调解、仲裁、公证、诉讼、法律咨询、翻译等法律服务,高效低成本化解各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