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中国建材公司与吉尔吉斯斯坦建筑商合同纠纷

2025-09-23 122

中国建材公司与吉尔吉斯斯坦建筑商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2022年,中国某建材公司与吉尔吉斯斯坦一家建筑商签订合同,供应一批建筑材料。合同约定了货物规格、价格、交货时间等条款。然而,在交货时,建筑商以部分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为由,拒绝接收全部货物,并拒付货款。建材公司认为货物符合标准,双方协商无果后,建材公司向吉尔吉斯斯坦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处理过程:仲裁机构受理后,双方提交了相关证据,包括合同文本、质量检验报告、往来邮件等。仲裁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对货物进行了重新检验,发现部分材料确实存在一些细微的质量问题,但不影响整体使用。最终,仲裁机构裁决建材公司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材料进行一定比例的降价处理,建筑商需接收货物并支付剩余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