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俄罗斯贸易法规和政策(三)

2025-11-02 373

俄罗斯贸易法规和政策(三)

5.3企业税收

 

5.3.1税收体系和制度

俄罗斯税法由《俄罗斯联邦税法典》(以下简称《税法典》)及据其颁布的其他法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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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法典》,俄罗斯税收按联邦、联邦主体(也译为“地区”)和地方三个层级征收。就联邦主体税和地方税费而言,在不同地区登记的纳税人的税赋不同。

1)联邦税费

联邦税费在俄罗斯联邦范围内缴纳,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矿产资源开采税、水资源使用税、开采碳氢化合物额外收入税、野生动物和水生生物资源使用费、国家规费和社会保险费10项税费。

2)联邦主体税

联邦主体税在相应的联邦主体范围内缴纳,包括企业财产税、博彩税和交通运输税3个税种。

3)地方税费

地方税费在相应的市、区内缴纳,主要包括土地税、个人财产税(房产税)、交易费3税费。此外,《税法典》规定了支持个体创业、小型企业、农业企业发展和矿产合作开采的特

别征税制度,提供了简单便捷的征税方式,供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选择使用。包括:简易征税制、统一农业税、特许征税制和产品分成协议征税制。除产品分成协议征税制度外,适用特别征税制度的纳税人仅需按照单一的税率纳税,无需再缴纳其他税项。特别征税制度向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供了相比一般征税制度更为简易、便捷、优惠的征税方式。

5.3.2主要税赋和税率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俄注册的企业和实际管理机构在俄的企业,以及在俄设立常驻机构或在俄开展经济活动取得收入的外国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是收入减去可扣除支出或费用后的利润,支出扣除规定与中国企业所得税核算原则基本一致,按照与收入相匹配的原则,经济上合理且适当记录的支出或费用可以扣除。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两类。

居民企业需对其来源于俄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包括在俄注册成立的企业、实际管理机构在俄境内的外国企业以及根据双边税收协定被视为俄税收居民的外国企业。注册企业类型包括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作企业、国有独资企业等。简单合伙企业等其他类型的合伙企业因缺乏法人资格,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范围,其收入分配给合伙人后征收个人所得税。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20%,其中3%上缴至俄联邦预算,17%上缴至俄联邦主体预算。税收优惠方面,科技创新型经济特区、旅游休闲型经济特区、自由经济区的居民企业及部分IT、教育、医药、农业等企业可享受零税率的优惠政策;跨越式发展区企业可享受0—10%税率的优惠税率;股息、国债利息、特定财产转让所得等特定类型所得也享受0—20%不等的优惠税率。

非居民企业指在俄设立常设机构的外国企业和有来源于俄境内收入的外国企业。非居民企业需要在俄纳企业所得税,其中,在俄设立常设机构的外国企业的纳税义务和税收管理与居民企业类似,税率按照居民企业同等税率征税,即20%的法定税率。外国企业取得的与常设机构无关且来源于俄境内的所得实行来源地管辖权,由俄境内支付方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包括股息收入、清算所得收入、利息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权转让收入、不动产销售收入、租金收入、国际运输收入等。其中,股息所得税税率为5—15%,利息税率为0—20%,租金、特许权使用费、不动产转让等税率为20%。非居民企业可依照双边税收协定申请享受税收协定的优惠待遇。

20247月,俄国家杜马通过上调企业所得税的法律,规定从2025年起将企业利润税税率(由联邦和地方部分组成)从20%提高至25%。其中,联邦部分应缴利润税税率从3%提至8%地方部分应缴税率保持17%不变。同时,新法律规定自2031年起,地方部分应缴税率增至18%联邦部分应缴税率降至7%。新法律保留“祖父条款”,保护投资者免受新税法变化影响。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两类。居民个人指俄公民和连续12个月内在俄居住超183天的外国公民,就其来源于俄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包括受雇所得、个体经营所得、专业活动收入、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境外收入等。受雇所得收入的个人所得税主要采用代扣代缴制,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代扣代缴。除受雇所得外,其余所得由纳税人按年度自行申报。非居民个人指连续12个月内在俄境内居住不满183天,但有来源于俄境内应税所得的个人,应就其从俄境内取得的特定类型收入纳税。非居民个人适30%的税率,实行代扣代缴制度。但以专家身份在俄受雇的外籍员工的受雇所得收入适用与居民个人同等的13%率(超出500万卢布的部分为15%)。

俄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实行单一的比例税率2001年起俄取消原有12—30%税率的累进税率制度,替代为13%的单一税率制。2021年起,俄政府将俄居民个人年收入超出500万卢布的部分的个税税率从13%提高至15%。俄个人所得税收入的支配权不属于俄联邦政府,全额纳入各联邦主体和地方预算。个人所得税没有税率方面的优惠,但规定有标准扣除(即起征点)、社会扣除(医疗、保险、养老、教育等)、投资扣除(出售长期持有证券等)、财产扣除(出售房屋、汽车等)多项扣除额税收优惠。个人取得的国家补助金、失业救助金、生育补助、国际奖项奖金等免税。

20247月,俄国家杜马通过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法,将税率13%提至22%并分为五级,待法律公布后实施。第一级为年收入不超240万卢布(约合2.7万美元),所得税税率仍为13%第二级为年收入不超500万卢布(约合5.7万美元),超出240万卢布的部分按税率15%缴纳;第三级为年收入不超2000万卢布(约合22.7万美元),超出部分按(标准同上)税率18%缴纳第四级为年收入不超5000万卢布(约合56.8万美元),超出部分按税率20%缴纳;第五级为年收入超5000万卢布(约合56.8万美元)的,超出部分按税率22%缴纳。参加俄特别军事行动的士兵等特殊人群不受此法律影响。个体经营者仍将保持当前个人所得税税率不变,即年收入不240万卢布,税率为13%;超出部分按1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扣除申报标准从年收入35万卢布(约合4000美元)提至45万卢布(约合5113美元)。并规定多胎家庭的所得税申报扣除加倍,第二个孩子可申报扣除最高2800卢布(约合32美元),第三个及以上孩子可申报扣除6000卢布(约合68美元)/人。

【增值税】

俄增值税属于消费型增值税,全部国民经济行业都纳入征收范围,在俄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和服务的收入都须缴纳增值税。俄增值税适用目的地原则,即在俄境内销售或进口货物(劳务、服务)征税,向俄境外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豁免征收。2019年起,增值税税率定为0%10%20%三档,其中0%税率主要适用于通过海关出口货物和在俄境外提供相关服务、国际运输服务等;10%税率适用于基础食品、儿童用货物、药品等;除上述货物外的其余货物或劳务都适用20%的普通税率。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与中国税法基本一致,也是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增值税优惠政策种类繁多,如货币兑换交易、市政住宅无偿转让交易、军需品销售、医药品生产和销售、进口人道主义援助物资等可免征。

【消费税】

俄消费税征收范围主要是烟草、酒精、成品油、小汽车四类特定消费品。纳税人是生产、销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组织和个人。消费税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主要以定额税率为主,定额税率一般根据商品消费价格浮动而进行调整。优惠政策方面,出口至俄境外的应税消费品、带有手动操纵系统的轻型汽车、酒精半成品、白兰地酒精和酿酒原料等免征消费税。但企业申请优惠待遇,必须将免征消费税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与其他产品分开单独核算。值得注意的是,应税消费品在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内部流通时,符合联盟相关协议规定的可免征或返还消费税。消费税发挥着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的重要作用。从收入归属来看,消费税收入由俄联邦、联邦主体和地方共享。

【矿产资源开采税】

在俄境内开采地下矿产资源的法人和个体工商户需缴纳矿产资源开采税。矿产资源开采税

课税对象众多,包括石油、天然气、凝析油、页岩油、煤、钾盐、有色金属矿、贵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石油和天然气。税率分为从价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贵金属、金刚石、钾盐等非碳氢化合物矿产适用从价税,税率根据矿物类型税率由3.8%—30%不等。石油、天然气、凝析油等碳氢化合物适用从量定额税率,税率计算公式为基准税率(由政府定期调整)×国际价格系数×资源开采难度系数。

从石油和天然气矿产资源开采税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国际价格直接影响俄矿产资源开采税收入。俄石油矿产资源开采税原先一直采用阿格斯国际能源和大宗商品价格评估机构的乌拉尔原油报价。受西方对俄石油限价影响,俄乌拉尔原油价格走低,为保障石油矿产资源开采税收入,20234月起,俄将乌拉尔原油出口的矿产资源开采税和额外收入税的国际价格系数改为布伦特原油报价。

20247月,国家杜马三读通过了一项关于改善税收制度的法律,规定从202511日起增加对钻石、黄金、铁矿石、煤炭和化肥生产原材料的矿产开采税。根据修正案,钻石、其他宝石和半宝石开采的从价税率拟从收入的8%提高到黄金的8.4%,并对黄金全球价格高于每盎1900美元时,对黄金征收10%的附加费。从2025年起,铁矿石的采矿税税率将从4.8%提高到6.7%。对于炼焦煤和动力煤,如俄港口的价格超过阈值,则征收10%的矿产开采税附加费。阈值暂未最终确定。此外,202431日起开始实施新的矿产开采税申报表、填写程序和提交格式。

【水资源使用税】

水资源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指以特殊目的使用水资源的组织机构和自然人。《俄罗斯联邦水资源法典》颁布之后,根据其条款签订水资源使用、水体利用协议的组织机构以及自然人,不属于水资源使用税的纳税人。水资源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开采(采用)水资源;使用(利用)水域表层;利用水体发电,取水发电除外;利用水体进行木筏(材)漂流作业。水资源使用税按照水的种类(地下水、河水、湖水、海水)、使用方式和所在的经济区域等,确定不同的基准税率。每个年度的实际税率为:基准税率×水资源使用税的年度系数。水资源使用税的年度系数依据商品消费价格的实际变化系数来确定。每个年度的实际税率需要四舍五入至整数卢布。

【碳氢化合物开采额外收入税】

为刺激油气新开发和合理利用油气资源,俄于2019年开始试行额外收入税。额外收入税是对开采碳氢化合物(石油、凝析油、天然气和伴生气)取得的预估收入减去实际或预估成本产生的额外收入征税。额外收入是指由于不同区块的油气田的地质复杂程度和开采程度等因素产生的额外收入,即超额利润。开采、运输、加工、储存上述碳氢化合物的组织需缴纳。额外收入税的税率为50%,同时有最低税额标准,按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纳税期间发生的亏损可在以后的纳税期间结转亏损。试行地区包括北高加索、达吉斯坦、印古什、楚科奇、阿斯特拉罕、新西伯利亚、库页岛、奥伦堡、萨马拉和萨拉托夫等地区,俄计划进一步扩大试行地域范围。额外收入税收入目前在俄总预算收入中的比重还很小。

【组织财产税】

俄组织财产税的征税对象是不动产和固定资产类财产,最高按照不动产当年11日地籍价值或固定资产剩余价值的2.2%征收,各联邦主体可自行确定具体税率,最高不超过2.2%。俄政府定期核算不动产地籍价值。纳税人是在俄注册的组织和在俄设立常设机构的外国组织。土地、自然资源、宗教组织财产、军事用途财产、医药企业不动产等财产不在财产税范围内。组织财产税属于俄联邦主体税种,收入上缴各联邦主体,所有俄联邦主体都开征组织财产税。联邦主体有在规定范围内设定税率和优惠的权利。

【个人财产税】

俄个人财产税属于地方层级税种,全俄范围皆开征,收入上缴俄各联邦主体和地方预算。纳税人是在俄境内拥有住宅、公寓、车库等财产的自然人,包括俄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税率由各地在税法规定范围内自行确定,住宅类最高不得超过0.1%,其他财产不超过0.5%退伍军人、残疾人等可享受优惠待遇。2015年,俄对各联邦主体房地产进行了全面评估和登记,俄对个人财产税的征税方式随之进行调整,开始依照地籍登记价格征收个人财产税。

【交通运输税】

 

俄交通运输税类似于中国的车船税,纳税人是拥有应税交通运输工具的法人和自然人。应税交通运输工具包括汽车、摩托车、小轮摩托车、公共汽车、飞机、直升机、机动船舶、游艇、帆船、船、雪地车等。根据交通运输工具的类别,带有引擎的交通运输工具按照发动机功率,

无引擎的交通运输工具按照交通工具数量单位征收定额税率,具体由俄各联邦主体在税法规定

范围内自行确定。各联邦主体可以根据交通工具类型、生产年份等因素实施差别税率,也可对特定纳税人给予税收优惠。军用车辆、医疗救助等公共服务交通工具可免缴交通运输税。

【土地税】

俄土地税属于地方层级税种。拥有俄境内土地所有权、永久使用权或继承权的组织和个人是土地税纳税人,包括法人、外国法人、国际非政府组织和个人。无偿使用、临时使用或承租土地的组织和个人不视为土地税纳税人。土地税以俄国家土地登记清册中登记的土地价值为计税依据,主管部门根据纳税人拥有、占有或使用的应税土地的类型、面积等因素确定土地价值。

土地税实行差别税率,按照农业用地、住宅用地和非农业、非住宅用地等用途规定不同的税率。各地可在税法规定最高税率限定范围内自行确定本地的土地税税率,农业用地、住宅用地的税率最高不超过0.3%,其余土地最高不超1.5%。国家公路占用土地、宗教组织用地等土地免缴土地税。

【博彩税】

博彩税的纳税人主要是从事博彩业的组织和个人,按照赌博活动的类型征收税款,具体征收对象包括赌桌、赌博机等。税率由俄联邦统一制定,按照征税对象的不同,分为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各联邦主体有权在税法规定范围内自行确定税率。例如,莫斯科市规定每张赌桌每月税额为12.5万卢布,每台赌博机每月税额为8.5万卢布。

【保险费】

保险费属于俄联邦层级税费,在全俄范围内统一缴纳,保险费收入缴入俄联邦国家预算外基金。保险费包含强制性养老保险、强制性社会保险(伤残和生育险)、强制医疗保险、工伤事故保险、休假补助,由向个人支付报酬的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代扣代缴。2023年起,强制性养老保险费、强制性社会保险费、强制性医疗保险费三项合并为统一社会保险费,费率为30%(超出保险费基数的部分费率为15.1%)。

【国家规费】

国家规费是国家机构执行法律行为或签发文件而征收的强制性款项,如俄最高法院、仲裁

法院审理案件、公证处、民事行为登记机构等国家机构提供公共服务,根据不同情形收取国家

规费。国家规费标准由俄联邦层面统一制定,包括定额费用标准、比例费率标准和定额比例混合费用标准。如,经济索赔案件的国家规费实行比例费率,国家规费按索赔额的一定比例收取;

翻案申诉的情况下,则按照之前判案收取规费的一半金额再次收取规费。

【交易费】

交易费属于地方税费,是对使用不动产从事贸易活动的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征收的强制性费用,各地可根据税法规定范围自行确定费率。费率等级按照开展贸易活动的不动产区域和类型确定,包括交易大厅、仓库、零售市场、非固定贸易网络等,如零售市场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最高550卢布。税收优惠方面,已缴纳的交易费可作为成本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时扣除。适用统一农业税和特许征税制的个体工商户可免缴交易费。

【其他税种】

(1)海关关税。海关关税税率由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统一确定,关税收入根据比例在五国间分配。

来源: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经济商务处